11月6日,自然資源部發布《國家生態保護修復公報2024》(以下簡稱《公報》)。這是我國首次以公報形式全面反映生態保護修復工作。
《公報》主要包括國家生態保護修復實踐、國家生態保護修復制度、國土空間自然生態評價、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行動、綠色地球中國貢獻5部分內容,展現了我國堅持以“制”促“治”,在生態保護修復法制、政策、規劃、標準等方面的重要制度性成果。
在生態保護修復法制方面,國土空間規劃法、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律制修訂加快推進,國家生態保護修復法律不斷完善、更加嚴密,生態治理法治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在生態保護修復政策方面,加強生產礦山生態保護修復全流程監管制度,明確存量采礦用地復墾修復土地驗收、加強綠色礦山建設、生態保護修復資金管理等制度,生態保護修復規范化、科學化水平顯著提升。在重點領域生態保護修復專項行動計劃方面,制定《“十四五”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行動計劃》,統籌布局推進全國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任務。
《公報》指出,我國在推進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方面取得積極進展。截至2023年底,全國累計完成修復治理歷史遺留廢棄礦山面積超過3200平方千米。其中,對完成修復治理的歷史遺留礦山(面積207.2平方千米)范圍內開展成效評估,新增耕地面積5.6平方千米、林草濕地面積10.6平方千米,累計轉型利用面積116平方千米,采礦損毀土地減少14.3平方千米,水源涵養能力提升15億立方米,水土流失治理度約15%,防風固沙能力改善面積17平方千米,有效改善了礦區生態狀況和周邊人居環境,提升了采礦廢棄土地利用價值,并在助力鄉村振興、促進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截至2023年底,我國分兩批部署實施包括遼寧阜新百里礦區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山西黃河重點生態區(臨汾)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河南鶴壁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等在內的29個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累計下達中央財政獎補資金50億元,預期完成修復治理面積412平方千米。 (來源:中國煤炭報)